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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站简介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女)、省市领导视察我站

   江西省萍乡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77年1月30日,根据萍乡市革命委员会萍革发[1977]7号文批准成立,定编15人,与萍乡市环境保护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1983年9月,机构改革中,市环境保护办公室与市城建局、市人防办合并,成立萍乡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测站为隶属于该局的下属单位,并于1984年5月调整领导班子,定编18人。1984年8月全国第二次环保工作会议后,经市政府批准成立萍乡市环境保护局,为一级建制,市环境监测站为隶属于市环境保护局的事业单位,1989年市编委萍乡编发[1989]第49号文同意在18个编制基础上增加了7个事业编,所需经费自行解决。萍乡市环境监测站于1991年首次通过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1992年被评为国家优质实验室,1992年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国家空气监测网络站成员,1997、2002、2007年通过复查换证,2010年市编委萍乡编发[2010]第4号文同意新增5个编制。
  全站现有职工42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人,占职工人数的76.2%,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13人,占总人数的31%,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人。站内设办公室、综合技术质控室、中心分析室、污染监测室、自动监测室,监测用房1500平方米,拥有ICP、流动注射、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环境空气监测系统等各类监测仪器设备几十余台套,其中进口设备一台,固定资产近746.37万元。已开展地面水、地下水、废水、大气、废气、土壤、固体废物、生物、噪声、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等类别环境监测工作,分析项目达161项。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条例,本站是江西省萍乡市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信息中心、网络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是:
--对萍乡市所辖区域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测。

--及时、系统地收集、汇总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数据,编写环境质量与污染源排污状况的报告,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

--承担萍乡市所辖范围内省级、市级、部分乡镇等各级工业企业的污染源监测。

--对县区监测站及全市环境监测网进行技术指导。

--开展全市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

--承担省、市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全市重大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监测。

--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监测新技术的开发,接受外部委托为社会提供监测技术服务。

 

化验分析
数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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